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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鸡精”不含“鸡”:是为消费者维权还是帮企业作广告?(类似笑话)分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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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9-3-14 16:38:28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 来自: 上海卢湾区
昨天,中消协发出消费提示,称奶精、鸡精、牛肉精等产品的说法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等权利,消费者选择时要看清成分配方表,因为有些产品可能含有化学合成物。(3月14日《京华时报》)

  这个报道很有意思,一是中消协会发布时间选得有意思。偏赶在临近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发布,那平时干啥了?难道这种侵权行为,中消协也才发现?二是发布的背景有意思。报道称,因为禽流感使“鸡精”销售受影响,一些“鸡精”生产企业召开发布会,并请出专家证明:“鸡精”里面并不含“鸡”的成分。“鸡精”不含“鸡”,“奶精”不含“奶”,看似在提醒消费者维护知情权,实质是在为“鸡精”企业做广告。要是没有禽流感带来的这个影响,那消费者的知情权不是照样受侵犯吗?

  就算现在提示不算晚,可消费者有啥招不被侵权啊?中消协提醒消费者,在选择时要注意商品成分配方表所列成分,不要被包装上的“A精”、“B精”所迷惑。消协又把球踢给了消费者,说是不被这“精”那“精”所迷惑,可不少商品专门在包装上迷惑人,拿“鸡精”来说,按说,应该在产品包装上标注准确真实的成分,可有关部门不加以规范,谁敢保证产品包装上所标注的成分不走样?消费有啥招不迷惑?倒是企业有了理由——由于没有国家标准,究竟什么成分能代表鸡的成分,鸡的成分所占比例多少才算“精”,至今也没有一个“说法”。连个标准都没有,怎么保证企业生产经营规范?

  这两年没少强调食品安全,为什么食品老是不安全?在分析原因时,不少职能部门把原因归咎于制度的不完善上:什么目前我国市场秩序不规范,什么社会诚信体系不健全。这样的分析并没有错,可不规范的市场秩序啥时候能规范啊?不健全的诚信体系啥时候能健全啊?每年在“规范”和“健全”制度上有哪些进展,咋就没有明析的说法呢?有关方面除了在“3.15”把积攒的几个案例拿出来示众,重复一下“当前社会诚信缺失”,很难听到他们查找自身工作问题,更难听到给消费者的安全消费承诺。于是,消费者不得不被有关方面强迫练就一双“慧眼”。

  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设定“国际消费者权益日”,目的是要通过集中宣传消费者的权利,使消费者不断走向成熟。但在“3.15”的使命不仅仅是提醒点具体问题或曝光几个案例,应该更注重宏观层面诸如净化消费环境方面的事情。其中,从制度上探讨怎样能更好地为消费者做好维权工作,让消费者建立起对制度的信心,显得更有意义。否则,就会陷入形式主义,“3.15”也将在消费者疲劳中失去分量。

  现在群众最不放心是食品和医药的品质。食品和药品品质安全,已经成为消费领域的突出矛盾,成为亟待解决的民生问题之一。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“要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、吃得安心、用得舒心”,对企业提高产品品质提出了要求,这应该成为有关方面研究的重要课题,因为人们不仅在意一个“3.15”,更对日常生活消费环境寄予更多期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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