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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主: 良君子

器官捐献----我们愿意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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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1-5-26 19:45:38 |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: 上海
好样的,良兄,你的言行让我充满了敬意,祝你及家人平安、幸福、身体健康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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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很感谢我的家人,他们非常理解我。  发表于 2011-5-26 21: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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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1-5-26 19:53:33 |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: 浙江杭州
活着多做益事,死后捐献器官,良君子带了好头。我正在做家属的工作,一旦思想统一,我亦将上红十字会签协文书,用自已的真实愿望回报社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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顺其自然,不能强求。  发表于 2011-5-26 21: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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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1-5-26 20:31:52 |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: 江苏南京
我也想捐献,好像还差一点勇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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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边的亲人会有压力的。要做好开导工作,摒弃旧观念。  发表于 2011-5-26 21: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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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1-5-26 20:45:27 |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: 江苏镇江
我死的时候已经90多了,唉.......都哪么老了,器官不知还能不能用?要是还能有用给谁都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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估计真正有点用的也就是眼角膜了。遗体只能作为解剖用了。  发表于 2011-5-26 21: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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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1-5-26 20:58:05 |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: 浙江金华
哥哥,刚刚看见才知道,伟大一家人,值的大家学习,菩萨会保佑你一家人健健康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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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对这些事情看得很开。活着的时候开心的过好每一天。  发表于 2011-5-26 21: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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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1-5-26 20:58:55 |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: 广东深圳
本帖最后由 了然 于 2011-5-26 21:00 编辑

我打算死后捐眼角膜,其它器官估计也没用。遗体用于解剖学课程,一直没有合适机会履行手续,看来也得找机会把这事办了。
用《非诚勿扰2》里李香山的话说:生前人挤人,死后还要睡大通铺,何苦呢?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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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他不损己,这事情其实不难,想开了,就简单。  发表于 2011-5-26 21:17
用《非诚勿扰2》里李香山的话说:生前人挤人,死后还要睡大通铺,何苦呢?! 精辟!!!  发表于 2011-5-26 21: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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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1-5-26 22:23:22 |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: 香港
要捐贈器官一定是腦死亡,才能捐贈。器官組織功能良好,沒感染嚴重傳染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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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的,我们移植人吃了太多的药,尤其我又是一个肝肿瘤的患者,能够利用的东西很有限了,我明白这一点。所以我签了“遗体捐献”。可用作解剖。我老婆和女儿身体倍棒!呵呵!!!  发表于 2011-5-27 11: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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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1-5-26 23:51:35 |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: 湖北鄂州
我09年去加拿大更新我的健康卡时,和太太一起在那里签了器官捐赠协议。据当时办事的公职人员讲,加拿大大约有10%的人愿意签字。听说国内准备实施办驾照时鼓励签器官捐赠协议,等更新驾照时也去签一个。将来死在哪里,就在哪里捐出有用的器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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听说中国捐献志愿者的比例只有0.03%,和西方国家有很大的差距。  发表于 2011-5-27 11: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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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1-5-27 07:07:41 |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: 北京
叫上老婆、正在备战高考的孩子一起来阅读、浏览此帖,全家感动中.....向您全家致敬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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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1-5-27 08:41:22 |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: 北京
向良君子学习。
我和夫人早已商定,死后捐献遗体,即使能为医学院的学生了解人体做一点贡献也是应该的,至于器官当然也不在话下。
找机会也去履行个手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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