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与其说是天津之行的感受,还不如是一件小事的感触。
去天津已经是一个月前的事了,其中发生了很多事。只是有一件事,让我一直记得,以前一直不知道为什么总会记得这件事。但是,今天突然从中有所感悟!
记得是那天去塘沽外滩,我们去外滩坐快艇的路上。遇到一个中年的女乞丐,她其实再普通不过了,与北京的大多数乞丐没任何分别。就是跟人要钱,直接伸手要。
我们当时都没有在意,觉得这很常见。大家也是避而不见的躲开了。
坐完快艇后,在外滩码头上往回走,又遇到那个乞丐。其实,她真的很不起眼,大家之所以又注意到她,其实主要是当时她在和别人争吵。呵呵,乞丐也有脾气。
原来,另外一个乞丐跑到她的地头上来要钱了。她很不高兴,于是就骂了另外一个乞丐。然后,两个人就骂了起来。
码头上的游人大多觉得这很可笑,可是。
我却觉得人大抵都应该是这样的吧,乞丐,应该算是社会中最底层的人群了吧。社会地位之低,大家也是都知道的。可是,她们却在为了一个乞讨的地方而争吵?这不得不说是人的一种生存本能了吧!也许,这就是乞丐的尊严,这就是作为一个人而存在的尊严,无论你已经将自己的自尊放到多么的低,你都不会认同被人无视的时候的那种愤怒。
任何人,都是需要你尊重的,无论他与你有多么大的差距。
哪怕他是皇帝,我是平民;他是贵胄,我是贫贱;他是明星,我是配角;他是权威,我是草根;我们都有权利愤怒,因为你漠视了别人的存在。